汀兰苑小区各住户:
随着冬季的来临,为了给入住汀兰苑的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汀兰苑小区将实行冬季供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暖的原则
(一)全成本收费
1、供暖主管道基本运行费由小区所有住户(含未入住的住户)公摊。公摊费用从教职工工资帐户中扣除。
2、使用暖气的住户按计量收取采暖费,从教职工工资帐户中扣除。
(二)定温定时供暖
1、定温供暖。原则上在室外日最低温度低于6℃(含6℃)时,小区开始供暖。
2、定时供暖。原则上安排如下:
(1)工作日供暖时间:5:30—7:30; 17:30—24:00
(2)节假日供暖时间:6:00—10:00; 16:00—02:00
二、供暖系统的调试、检修安排
(一)2007年12月6日上午9:00点开始,对小区主供暖管道进行通水试压、检修。
(二)2007年12月13号上午9:00开始,对主供暖管道及室内管道进行通水试压,下午15:30起对住户房间实行供暖。
三、供暖重要注意事项
(一)住户室内暖气总阀的关闭。供暖系统的调试,涉及到冬季供暖效果和住户的相互利益,请各住户(含未装修住户)在12月13日前不得将室内的供暖总阀打开。
(二)住户室内供暖设备的检查。12月13日上午9:00室内开始通水试压后,已装修住户要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因装修导致供暖系统损坏的情况,正在装修的住户须关好总阀,避免热水流失和施工人员取用热水。
(三)供暖充值的受理。从2007年12月6日起,汀兰苑物业服务中心(小区东门)开始供暖卡充值服务。去年未领取供暖卡的住户,可凭有效证件领取。
(四)供暖信息的反馈。供暖期间的咨询服务,住户可及时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7-81290716(内线50716);027-81290720(内线50720),或登陆公司在学校网站口的网页。小区供暖信息和暖气使用指南将通过公司在学校网站的网页和小区东门公告栏以及宣传栏进行发布。
(五)凡因住户装修导致供暖设备损坏或未按通知要求检查室内供暖设备,造成住户和邻居财产损失的一律由该住户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汀兰苑物业服务中心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