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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新闻来源:亿优物业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160

     清明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持续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

    二、加强廉洁纪律。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

    清明节期间,有公务标识的车、医院车辆(除救护车外)集中停放在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救护车辆停放在医院,法人实体(法商学院、亿优公司、书刊发行站)的公车一律封存停放在行政楼前停车场,待报废车辆如不能按要求停放,以及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提前向纪委办公室书面报备。

    四、加强监督检查。纪委办公室将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发现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将进行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36

举报邮箱:jwbgs@hbue.edu.cn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