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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五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新闻来源: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6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一个地方、部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领导干部相互支持、团结共事,就能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相反,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或各行其是,就会破坏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导致软弱涣散,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把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点是要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防止个人说了算。凡是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要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每个班子成员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独立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又要顾全大局,讲党性、讲团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既要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又要防止无人负责、互相推诿。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关键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表率。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有包容的胸怀、品格和能力,懂得尊重别人,善于集思广益,做好团结协调工作。在任何问题决策上,主要领导同志都要充分发扬民主,让班子中每位成员都能表达自己的意见,尤其是要允许有不同意见和争论。当自己的意见不被大多数人认同时,要防止急躁,沉着冷静,从善如流。若自己的意见正确,要善于说服,多方酝酿,达成共识,仍不能被多数人接受时,要耐心等待,并按多数人的意见办。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机关如果发现有民主制度不落实,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的情况要及时批评纠正,防止问题扩大蔓延,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民主凝聚党心,团结成就伟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努力营造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广泛团结和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