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6)》(鄂亿优物业发〔2023〕38号)有关精神和《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原则》(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3〕8号),因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内设机构岗位空缺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内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内设机构负责人9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一)正职岗位2人。
1.公司质量管控部经理兼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
2.公司学生生活服务部经理1人。
(二)副职岗位(含项目经理)7人。
1.公司综合部副主任1人。
2.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人。
3.公司采购与招标管理部副经理1人。
4.公司公寓服务部项目二部(西区项目部)项目经理1人。
5.公司公寓服务部项目三部(枫苑项目部)项目经理1人。
6.公司接待服务中心项目一部(综合部)项目经理1人。
7.公司接待服务中心项目三部(餐饮部)项目经理1人。
二、岗位聘期
部门正职岗位的聘期为4年,部门副职(含项目经理)岗位的聘期为3年。聘用职工第1次聘任的年限应与其当时劳动合同聘期及年限相统一。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业务能力与素质。熟悉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部门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经验和相关技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公寓服务部项目经理需熟悉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政策,具有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理论基础,熟悉学生公寓管理相关工作流程。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物业服务行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学历及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正职岗位男性不满56周岁,女性不满51周岁(计算到2024年5月22日(本方案通过之日));副职岗位(含项目经理)男性不满57周岁,女性不满52周岁(计算到2024年5月22日(本方案通过之日)),特殊岗位、特殊情况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限制。综合部副主任须为中共党员且年龄不满35周岁(综合部为公司党政办公室,须有政治及年龄条件,年龄计算到2024年5月22日(本方案通过之日))。
(五)资历。正职岗位须是副职(含项目经理)且在副职岗位上工作满1个聘期;副职岗位(含项目经理)须是主管且在主管岗位上工作满1个聘期;副职岗位(含项目经理)须在公司工作满3年(校内其他单位调入公司工作的工龄可合并计算)。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七)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对象范围。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公司网站发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对选任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并填写《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组织选拔任用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ywy@hbue.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下午5:00前。
(三)资格审查。公司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为综合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经理。
(四)民主推荐。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民主推荐工作由公司党总支书记负责,综合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助。
(五)确定考察对象。由公司综合部向公司党总支会议汇报民主推荐结果。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酝酿,由公司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公司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部门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有关纪检方面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公司成立组织考察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为综合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经理。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组织考察组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用理由等情况,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八)公示任用。在公司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二)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实干、重实绩、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选拔,严禁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纪者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司党政加强对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7)81973950;(027)81972936。
附件:1.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组织选拔任用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doc
2.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组织选拔任用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2日